填表说明:
一、 本表一式六份。复印无效。
二、 申请人须随同本申请书一并提交以下资料:
1、 申请理由文字材料一份;
2、 上一年度生产销售情况报告(含销售矿产品数量、价格、销售收入、开采方法等)一份;
3、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一份;
4、 当年度截止提交申请时的财务报表一份;
5、 上一年度开采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报告一份;
6、 上一年度已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报告(附已纳费凭证复印件)一份;
7、 当年度截止提交申请时已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报告(附已纳费凭证复印件)一份;
8、 当地征收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证明一份;
9、 采矿许可证(选矿许可证)副本复印件一份。
三、申请书每年集中办理二次审批手续,请在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报至省国土资源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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